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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以梦为马

换你,你给加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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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1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丫头爹个人名下还有一套房子,我是不是得防着他自己偷偷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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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品茗 于 2025-12-6 21:12 编辑

我是婆婆,其实我是能理解这儿媳的想法的。

为啥会这么说呢,其实事情要从两方面来看,一,若是两人刚婚且还没孩或孩子还未满六岁,那置房加名,我当婆婆的对出全款的唯一房要通过置换变成小夫妻俩的,我心中会很不开心,从心里来想,就有,现在社会上离婚率那么么高,万一儿子儿媳离婚后就会涉及房产划分,那今后就再也无力助儿子成家有窝的能力了。所以会告知儿子让他自己去慎重对待,问我,我不会赞同,退一步来说,要加名,也要仅仅是产证有名,但产权份额只是1%-10%

从站儿媳立场方面来看,儿媳想加名,也未必只是为了有离婚打算,因为毕竟结婚已18年了,孩子也大了,这时考虑以小换大,对经济并不富裕的中年人来说,或许这次的置换就是他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对房屋方面的大调整了,作为已婚18年的中年妇女,当然会为自己和为自己孩子和小家的整个全局利益来作更全面的考虑,要将此房置换,当然必须加上我的名。而且加名并不是为了离婚分房,而更多的是为了整个小家的全局利益。

现在中年人早逝已常见,万一今后夫妻那怕关系再好,但万一男方有啥,这后面的儿媳作为孩子的母亲,要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就已经将整个小家完全处于弱势的任人腌割欺凌的地位了,所以同样置换大房,就必须加上自己的名。(因为这次置换的不加名,今后这房产自己是没任何发言权的,且这次不加名,就是完全认同了这18年的付出只是笑话。。。。。。未来同样,因为那是自己认可的。)

千万别信啥亲身父母全部都是会为自己儿女所着想的骗人鬼话。你能这么轻信,那只是你太少见生活的残酷隐暗面罢了。我这一生亲眼见到和处理类似的残酷之事多着呢。

我曾说,这一生或许因需去比我多参加葬礼的还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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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回复时还没看到您这里,觉得您分析得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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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雪星辰 发表于 2025-12-6 20:11
那静心姐我问下,假如你自己名下的房子自己卖了,当初这个购房款属于婚后财产,那你先生应该可以分到卖房 ...

我家我和我先生都在90年代就立有遗嘱,个人名下的一切财产全部都只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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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们家的情况就是个人财产是分开的,并且是对方同意的,和一般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还不一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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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4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5-12-6 20:29
我家我和我先生都在90年代就立有遗嘱,个人名下的一切财产全部都只归个人。 ...

所以你们家的情况就是个人财产是分开的,并且是对方同意的,和一般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还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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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不过即使对一般家庭,对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之事,若无啥其他特别存有明显违法之事,很少会受理啊 且那怕是某些地方在房产交易时是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确认签字,若一方有外心,找个冒牌的代替也很容易贝忽悠过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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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静心品茗 于 2025-12-6 20:57 编辑
冰雪星辰 发表于 2025-12-6 20:45
所以你们家的情况就是个人财产是分开的,并且是对方同意的,和一般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还不一样 ...

是的/

不过即使对一般家庭,对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之事,若无啥其他特别存有明显违法之事,很少会受理啊

且那怕是某些地方在房产交易时是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确认签字,若一方有外心,找个冒牌的代替也很容易被忽悠过的,即使事后追究,也是很麻烦很麻烦的,且对并未知情的接盘者是无责的。(受损者即使上诉,也是夫妻之间自行再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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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婚内财产分割没法起诉介入,除非离婚,所以案例中女的也要离婚就可以理解了,不离婚她主张不了自己的权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2-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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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1:2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5-12-6 20:54
是的/

不过即使对一般家庭,对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之事,若无啥其他特别存有明显违法之事,很少会受理啊

对的,婚内财产分割没法起诉介入,除非离婚,所以案例中女的也要离婚就可以理解了,不离婚她主张不了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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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6 23:0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眠听雨 发表于 2025-12-6 18:05
结婚后买房,如产权只写其中一个人姓名

这种情况,这个人自己一个人就可把房子卖出去,不让配偶知道。

各地不一样,有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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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07:3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梦为马 发表于 2025-12-6 14:46
问:不给你加名字,给孩子加名可以吗?
不行,必须给我加
好吧

结婚十八年了,这和新婚就奔房子来的还是有本质区别。

从另一方面来说,十八年,只要不是好吃懒做的女人,那相夫教子、洗烧买汰付出的时间精力应该不少,自己出去做保姆做护工都会赚点钱了,困于家庭,啥都没有,十八年后房子加个名(应该可以约定相应少的份额)也要吵到离婚的地步,也是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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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07:4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5-12-6 20:26
我是婆婆,其实我是能理解这儿媳的想法的。

为啥会这么说呢,其实事情要从两方面来看,一,若是两人刚婚且 ...


我前面回复时还没看到您这里,觉得您分析得有道理,对于女主的处境和做法的解读和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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